为促进我市楼宇产业园建设,扶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,规范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干印发<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渝府发2014]36号)、《关干印发<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渝财企(2014359号)和《关于印发<贯彻落实重庆市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机制的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渝中小企(2014187号)的有关要求,产业发展公司一期二期厂房通过验收,被认定为市级产业楼宇。
据悉,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位于高新区金凤镇凤笙路27号,用地面积101亩,共5栋厂房,建筑面积10.3万平方米,于2011年投用;二期标准厂房位于高新区金凤镇凤笙路19号,用地面积241亩,共9栋厂房,建筑面积28.6万平方米,于2013年建成投用。
一期标准厂房入驻企业26家,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入驻企业29家。
相关负责人介绍,未来,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将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,加强规范管理,提升服务能力,为入驻企业创造良好条件、提供优质服务。产业发展公司也将扮演好“企业保姆”,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,定期检查其运营情况,推动其持续健康运营,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